出自 大同高中法規百科 (TSH Wiki)
96.7.31 初訂 96.8.29 行政主管會議通過
壹、 主旨:
為深化學生品格教育,有效推動同學對生命的尊重、關懷、成長及實踐,推動勞動、服務、禮貌的道德生活觀,深植國語文與第二外國語等專業技能,建立正確榮譽觀,落實民主法治生活,使成為術德兼修的全方位青年,特訂定本辦法。
貳、 實施對象:
全校同學。
參、 實施內容:
展現全人教育多元之目標,鼓勵學生見賢思齊,營造楷模學習風氣,依學生表現類別律訂獎勵方式,並紀錄於全人教育護照。
獎勵類別如下(如附件一):
- (一)學術卓越類:參加校內外各項學藝競賽表現優異者,推崇學生活用習得之知識與能力。
- (二)技能優秀類:表揚參加各項技能競賽成績卓越學生,培養學生終身學習與能力。
- (三)專業檢定類:評選校內各項專業證照檢定表現特優學生,培養學生自我超越的能力。
- (四)傑出才能類:發掘社團表現優異學生及特殊才藝學生,提供展演舞台,鼓勵學生多元智慧學習與發展。
- (五)品德楷模類:透過優良學生選舉,推舉品德楷模樹立青少年行為典範,重視學生品德教育,學習彼此尊重。
- (六)服務學習類:推動學生積極參與志工服務,帶動學生關懷利他之服務風氣。
- (七)體能表現類:推動學生終身運動的良好習慣,加強體育技能之培養。
- (八)綜合表現類:其他各種優良事蹟,例:代表學校參加各項活動表現優異者、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活動者…等,激勵學生奮發向上。
肆、 獎勵細則:
1 枚獎章
說明:校內服務表現(含服儀表現)優異者、校內各項比賽獲獎者,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,雖未獲獎,但表現優異者。
- 各班每學期班級幹部,表現優良者。
- 每學期服儀表現優良(例如:形象隊),經師長推薦者。
- 擔任服務稽查、秩序稽查,表現優良者。
- 每月生活競賽、秩序競賽表現優良前3 名班級,由導師擇優獎勵。
- 當選各班模範生。
- 主動參與校園環保、社區公共服務、或擔任各公益團體機構志工服務,累計達10小時。
- 擔任各科小老師,經該科任課老師推薦者。
- 擔任學生班聯會、畢聯會組織,表現優良幹部。
- 定期校內社團成果發表或代表本校參與校外社團表演、參展,成績優異者。
- 體適能檢測榮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銅質獎。
- 響應臺北市政府全民慢跑運動800 公尺,每學期持續表現優良者;或參加校外越野競賽、長跑運動得獎者。
- 通過臺北市教育局學生25 公尺游泳檢測者。
- 取得救生員證照者。
- 通過全民英檢初級合格。
- 日文檢定4 級合格。
-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合格者合格。
- 校內國語文、英文、數學競試,獲得個人前5名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中等學校科展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程式設計競賽。
- 取得丙級技能證照1張。
- 參加臺北市或臺灣區國語文競賽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或臺灣區技能競賽。
- 參加TRML(Taiwan Regions Mathematics League)數學競賽。
- 參加全國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理、資訊奧林匹亞競賽。
- 參加臺北市高中職學校漆彈射擊比賽榮獲團體前6 名。
- 參加全民國防教育全民實彈射擊比賽榮獲團體前6 名。
- 參加臺北市性別平等宣導月各項比賽活動榮獲團體或個人入選者。
- 擔任臺北市「真愛大使」,且協助學校推動各項活動,表現優異者。
- 其他優良事蹟,榮獲校內師長、或校外機構推薦者。
2 枚獎章
說明:獲臺北市各項競賽成績優異者,或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級競賽,雖未獲獎,但表現優異者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程式設計競賽獲得前6 名獎項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中等學校科展獲獎。
- 獲選臺北市優良學生表揚者。
- 全民英檢中級複試合格。
- 日文檢定3 級合格。
- 參加臺北市或臺灣區國語文競賽成績排名前5 名。
- 體適能檢測榮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銀質獎。
- 獲選國手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級競賽者。
- 通過技能檢定乙級。
- 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或臺灣區技能競賽獲佳作以上獎項。
- 參加全美中學數學分級能力測驗(AMC 10 或12)達1%者。
- 參加TRML 數學競賽,獲得地區團體獎1 等、2 等、3 等獎。
- 獲選參加國際性(包含亞太區、亞洲區)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理、資訊奧林匹亞競賽。
- 獲選參加國際科學展覽。
3 枚獎章
說明:獲全國性或世界級各項競賽獎項,或學術表現卓越者。
- 體適能檢測榮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金質獎。
- 獲選國手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級競賽榮獲銀、銅牌。
- 日文檢定1級、2級合格。
- 全民英檢中高級複試合格。
- 參加TRML 數學競賽獲得全國團體獎金牌、銀牌、銅牌獎。
4 枚獎章
說明:獲世界級各項競賽成績優異者。
- 獲選國手代表國家參加世界級競賽榮獲金牌。
- 參加國際性(包含亞太區、亞洲區)數學、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地理、資訊奧林匹亞競賽獲獎。
- 參加國際科學展覽獲獎。
伍、獎勵方式:
凡符合以上優良事蹟,每人每次核予「大同健兒一級棒」戳章乙枚,用印於「大同優質全人教育護照」中。凡於當學年達5枚(含)以上獎章,或前5學期累積達20枚(含)以上獎章者,將統一由學務處訓育組提報,恭請校長於新學年公開集會時,頒發大同優質全人教育獎以玆鼓勵。
陸、
本辦法經行政主管會議通過,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